2026年02月14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核準彭貝山西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公告內容如下:
(資料圖片)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關于彭貝山西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任職資格的批復
晉金管復〔2026〕26號
山西金融租賃有限公司:
《山西金融租賃有限公司關于彭貝同志擬任副總經理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晉金租發〔2026〕12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彭貝山西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的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復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
三、你公司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
2026-02-14




















